近日,黃子韜父親堅持要求兒子與SM公司解約的消息曝光后,SM公司曾回應稱將會繼續通過與黃子韜父親的對話尋求黃子韜的發展方向。前晚,沉默多日的黃子韜終于在微博發聲:“對不起,感恩。”短短五個字讓人猜測黃子韜去意已決。
與此同時,女星蔣夢婕也發表聲明,稱已與經紀公司榮信達解約。
文/廣州日報記者 莫斯其格
解約風潮 又添新軍
近日,黃子韜父親開通微博,透露他以父親的身份“自私”地要求黃子韜和SM解約。這也是繼吳亦凡和鹿晗解約后,EXO中第三名中國成員提出解約。前晚,黃子韜通過微博首次對此事發聲回應稱:“對不起,感恩!”盡管只有短短幾個字,但引起外界諸多揣測。有分析認為,黃子韜此番發聲包含多重含義,首先是對粉絲的愧疚,還有對朝夕相處的伙伴們以及公司栽培的謝意。但是,網絡上對黃子韜解約還是有不少負面聲音,原因是吳亦凡離隊時黃子韜曾有過激言辭涉嫌指責對方。
此外,昨日,女星蔣夢婕也通過一紙聲明宣布解約。蔣夢婕因為在新版《紅樓夢》中扮演林黛玉而一夜成名,但電視劇和角色的爭議讓她飽受質疑。沉寂了一段時間后,昨日蔣夢婕突然宣布:“我已委托王軍律師團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確認我與榮信達公司之間的合同已經解除,我與榮信達公司之間不再具有經紀代理關系。”蔣夢婕同時強調:“無論如何,感恩在榮信達公司的過往七年,喜怒哀樂、艱辛磨礪,是個人成長的寶貴財富。”對此,榮信達表示暫不回應。
解約理由與“前輩”頗為相似
說到解約的理由,無論是黃子韜還是蔣夢婕,都拋出了跟“前輩”相似的原因。
黃子韜的父親認為,兒子未獲得公司的支持,加之黃子韜此前受傷,“主要是腳踝的韌帶撕裂,春節前運動會受傷一直沒好,再加上強制性的排練拍攝,導致傷上加傷。還有他的腰長期有舊傷,也一直沒有給他正規徹底的治療”。他表示黃子韜傷情“已錯過最佳治療期”,導致黃子韜近一年無法參與所有演藝活動;另外黃爸爸透露,近期曾赴韓與SM討論兒子在中國建立專門團隊拓展個人發展事宜,但最終失敗,他認為兒子未獲得公司支持。不過回溯過往大家不難發現,吳亦凡、鹿晗提出解約時,也提出了“身體原因”,比如吳亦凡的法務法人表示,吳亦凡解約原因包括“SM公司無視藝人的健康”,而鹿晗也曾宣布“因持續性的神經性頭痛無法長時飛行”所以請病假休養。
蔣夢婕的解約理由則是“公司一貫態度非常強硬”,這不由得讓人聯想到之前同樣因為解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楊洋。去年,李少紅[微博]發聲明狀告《盜墓筆記》五大出品方,聲明中稱《盜墓筆記》違規使用榮信達公司旗下藝人楊洋,楊洋則通過律師發聲明表示:“4月已經發律師函解除經紀約,此后楊洋參演的影視劇均由個人身份簽約出演。”據悉,楊洋和蔣夢婕跟榮信達公司簽訂的合約一模一樣,這次蔣夢婕本人在聲明中稱,解約的原因在于公司不公,“我未曾看過一份自己演藝活動的聘用協議,也經常在劇組開機在即,無法熟悉劇本的情況下,被倉促安排演藝工作。提出解約,希望今后可以相對自主地去接自己想接的戲、演自己想演的角色;希望今后能提前了解自己演藝活動的聘用協議條款和內容,了解自己宣傳推廣活動的計劃與安排。”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蔣夢婕補充稱,公司“不給人提出意見或選擇的余地,我想要拍的戲不讓拍,不想拍的戲卻讓我去拍,我沒有看過任何一份簽約的合同,連片酬也不知道,都是通過經紀人告知”。蔣夢婕稱最終解約也是極度失望下的無奈選擇,“我本身性格不喜歡折騰,但在經歷了這么多事情后,有特別多的苦惱”。
他們說的都是最真實原因嗎?
通過公開的途徑,大家似乎都明白了黃子韜、蔣夢婕要求解約的原因,但原因是不是就像他們說的那么簡單?其實不見得。從這兩位明星來看,此前同一公司藝人的成功單飛先例或許是他們如今提出解約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樣是EXO的核心成員,吳亦凡和鹿晗相繼出走,與SM公司解約、退出EXO組合后回國單獨發展。回國后吳亦凡和鹿晗粉絲不減反增,而且是各種邀約不斷,電影電視劇拍攝、商演以及廣告代言接到手軟。他們甚至參加了羊年春晚的彩排,人氣持續上升是不爭的事實。如今,黃子韜也試水影視圈,客串電影《何以笙簫默》,影片上映后或能收獲更多的影視邀約。
對蔣夢婕來說,網上曝光的“榮信達定律”或許對她也有一定的吸引。這里所說的“榮信達定律”是指,但凡由榮信達公司發掘的藝人與其解約后都火了,比如周迅、陳坤[微博]、陳紅、楊冪[微博]……周迅2008年8月與榮信達公司解約,從此人氣一路上漲。楊冪16歲時簽約榮信達,2010年與榮信達分道揚鑣,2011年便靠穿越劇《宮》而人氣飆升。如今楊洋也在跟榮信達解約后參演了多部電視劇并接拍真人秀,被媒體一致認為是今年必火的男星之一。
還有消息稱,藝人們雖然在解約時不提去向,但其實都已找到新的公司,比如吳亦凡和鹿晗都迅速在中國找到好的團隊,網上有傳言稱黃子韜與黃曉明[微博]是青島老鄉,兩人私交匪淺,所以黃子韜解約后,或會與黃曉明工作室簽約。但蔣夢婕否認這一點,她表示:“我需要安靜地思考一下之后的路該怎么走。”
他們的解約,
能否順利進行?
此前楊洋解約一事生出頗多波折,李少紅近期還在狀告歡瑞違規使用自己公司藝人,如此看來,蔣夢婕的解約,是否能順利進行?
蔣夢婕的代表律師表示,蔣夢婕的合同與楊洋是一模一樣的,根據仲裁表明,蔣夢婕的經紀約在律師函送達榮信達之時就已經解除,只不過要通過仲裁確認解約事實而已。榮信達方面應該也已經收到通知,但目前還沒有對仲裁進行答辯。
相對來說,黃子韜的解約之路會更艱難。畢竟在吳亦凡、鹿晗出走后,SM公司肯定對藝人的解約有所防范,而且即使是吳亦凡和鹿晗,至今也并沒有跟SM公司徹底撇清關系。SM公司曾發聲明稱擁有吳亦凡、鹿晗簽署的全球獨家專屬經紀協議,該協議在韓國法院作出最終確定判決之前仍然有效。
頭評
解約,看上去很美
莫斯其格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是最近很火的一個段子,套用在明星身上,大概可以說成“世界那么大,我想要解約”。解約的前景看上去很美,換一個把自己捧在手心里的公司,投奔更廣闊的市場,把自主權抓在自己手中,做自己想做的事,拍自己喜歡的作品。一切聽起來都很美好,不是嗎?
但是,解約之后,真能如自己預期的那樣美好嗎?從之前多位明星的先例來看,似乎真是這樣的,比如韓庚[微博]、吳亦凡、鹿晗,退團之后迅速擁有影視、廣告等多方面邀約,人氣一路高漲。但是,這是例子,并不是定律——沒有人會知道,哪一天、輪到誰的時候,“單飛”突然就飛不高飛不遠了。況且,如果和你定位相同的前輩已經先行占領市場的話,可發展空間就更小了。所以,對明星來說,單飛有風險,解約需謹慎。
說白了,“解約”不是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要做好各項前期準備。首先必須要認清形勢,對自己的實力、形象、人氣等有全方位的準確判斷;其次,單飛之后要迅速靠作品說話,讓大家看到“人氣”之外的演藝實力;而且,要找到有運營實力的團隊,打造巨星不是一個人就能完成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