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開始,現行的大規模一攬子公開聘用方式的公務員聘用考試,將改為選拔公務員候選人的“預備考試”形態。
中央人事委員長權五龍12日表示:“將促進一項方案,內容是選拔比預定聘用人數多的合格者,組成人才庫后,各部門對候選人隨時進行面試并聘用。”
如果在預備考試中合格,那么就等于獲得了在未來2年~3年之內接受各部門面試的資格。但因為這只是獲得了能夠成為公務員的“資格”的認證,因此在期間不給予任何報酬。如果在屬于人才庫的2年~3年期間內不能就職,那么合格效力也就會自動消失。在應試資格認證的期間,合格者能夠在地方自治團體或民間企業就職。
人事委計劃在上半年舉行聽證會,年內確定新方案之后,修改有關法令。但是為了阻止在目前公務員考試預備生出現混亂,所以決定預留2年~3年的緩沖期,因此新制度將會在2011年之后施行。
將要修改的方案不適合獨自擁有公務員任用權的地自體。據悉,在要考7級、9級的聘用考試的情況中,因為選拔人員過多,所以將會在行政高等考試和外務高等考試等5級聘用考試開始引進新制度。
因為有人指出,現行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傾向于單純知識為主的評價,因此人事委將7級、9級的考試改變成“綜合事例型”,計劃在該方案中增加應用問題的比重,并在第2次筆試中將目前用于測試科目知識的簡答題或單純論述題改為包含各科知識的綜合論述題,讓考生引導出焦點,并進行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