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資格審查
1. 修學能力
2. 經濟能力
入學審批對象
自費或享受獎學金資助,并希望在韓國大學(或研究所)學習或研究的外國人或外籍僑 胞。
評審入學批準
1. 各大學按照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初審修學能力和經濟能力,并決定合格或者不合格。
2. 各大學可按照本校的實際需要判定修學能力,但經濟能力審查,要嚴格掌握,以避免 發生非法滯留。
申請材料的提交
修學能力證明文件
申請書
最后學歷證明
最后學校畢業成績單
推薦信兩份(包括導師的推薦信)
韓語能力(或托福成績)證明
授課計劃書
自我介紹書
作品或獎賞(藝術/體育系)
TOEFL(The 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簡稱TOEFL)是由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舉辦的英語能力考試,全名為“檢定非英語為母語者的英語能力考試”,中文音譯為“托福”。
韓國留學生入學審批辦法
發布時間:2010-05-17     來源:互聯網    進入韓語論壇
(單詞翻譯:雙擊或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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