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治療學是20世紀中葉創(chuàng)建于歐美的一門新興的交叉性應用學科。
《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舞蹈卷》[1989年版]是這樣對音樂治療學定義的:音樂治療學是研究音樂對人體機能的作用,以及如何應用音樂治療疾病的學科。屬于應用心理學的范疇。
近年來在音樂治療界公認的比較權威的說法是前美國音樂治療協(xié)會主任Bruscia.K 1998年對音樂治療學科所下的定義,即:音樂治療是一個系統(tǒng)的干預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音樂治療師通過運用各種音樂體驗及在治療師和治療對象之間作為動態(tài)的變化力量發(fā)展起來的關系,來幫助治療對象達到健康的目的。
國內的音樂治療,以前主要在精神病院和部隊醫(yī)院理療科才有,后來漸漸進入了綜合醫(yī)院的內科。近年來,兒童音樂治療領域正在崛起。
在韓國,首次開設音樂治療課程的學校為淑明女大和梨花女大。并且,這兩個大學各自有一個自己支持的音樂治療協(xié)會,推動其發(fā)展,相輔相成。學生也可以在世宗大學、圓光大學、明知大學等大學學習音樂治療課程。
音樂治療開始被韓國人了解,是在70.80年代,其傳入時間與中國相仿。 韓國的大學本科是不開設這個課程的,這是從研究生階段才開始有的。因此,在韓國,學習這個課程的學生,在本科階段并不是學習這個專業(yè)的。他們的大部分來自心理學系、教育學系、特殊教育系、社會學系、音樂系等各個相關系科。這個學科中結合了大量的心理學、醫(yī)學和音樂的相關知識。凡是對這些領域感興趣并有所了解的學生,都可以報考這個專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