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面膜廠家擅自盜用李敏鎬肖像權一案,最終以韓流明星李敏鎬勝訴而告終,所謂的“李敏鎬面膜”以后將禁止銷售。

李敏鎬所屬經紀公司相關人員表示:“首爾西部地方法院9日送達的判決文稱,在沒有和所屬公司簽約的情況下,擅用李敏鎬的肖像,出售面膜系違法行為。T公司、K公司、G公司等相關企業被勒令禁止銷售相關產品。”
按照法院的判決,相關產品將由另外的執行官進行保管,在銷售網站上刊登的產品以及李敏鎬的照片也將被刪除。
隨著李敏鎬在大中華市場上的人氣日漸飆升,該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愈發嚴重。所屬經紀公司也表示,在前一段時間有不少投資者打來電話詢問真偽。
負責李敏鎬訴訟的律師表示:“這些企業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李敏鎬的肖像權和知名權,還給韓國甚至訪韓的外國游客帶來了損失。”
按照業內不成文的規定,明星不可以代言不同公司的同類商品。所屬公司相關人員表示:“因為李敏鎬目前是韓國知名化妝品公司的專屬代言人,因此不可以出現在其他化妝品的產品上。希望以后不要再出現類似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