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訊據韓國《中央日報》消息,韓國首爾高法日前對韓國女演員張紫妍遺屬針對經紀公司45歲的代表金某提起的損失賠償訴訟做出判決,要求被告賠償24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近14萬元)。
法庭判定經紀公司存在強迫張紫妍陪酒,此前的判決中,因為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再加上當事人張紫妍已經自殺,法院認定“性招待說證據不足”。
2009年3月8日下午4點30分,張紫妍被發現于在京畿道盆唐家中吊頸自殺身亡,終年26歲。2011年3月,張紫妍的遺書首度公開,內容曝光她為求工作曾陪睡百次。
張紫妍在人氣超高的韓國電視劇《花樣男子》(韓國版 日本版)(韓版《流星花園》)中飾演具慧善的女同學,一炮而紅。
